S260龙山石牌至洗洛公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投标邀请书)

2015-01-07 09:43:32 字号:【小】【中】【大】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湖南省湘西自治州S260龙山石牌至洗洛公路改建工程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103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山县石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定额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家定额补助约 48 %,地方自筹约 52 % 。招标人为龙山县石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本项目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龙山县境内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线路起于龙山县与湖北省交界的石牌镇,经桶车,兴隆街,止于洗洛,与G209线相接,与龙山县洗洛至里耶公路顺接,全长约33 km。全线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40km/h(局部困难路段采用30km/h),路基宽度8.5m,车道宽带2×3.5m,路面满铺。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Ⅱ级,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为1/100,小桥涵及路基为1/50。全线共设置桥梁495m/16座,其中中桥340m/7座,小桥155m/9座。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中的规定执行。计划投资约  19000  万元。 

2.3 计划工期:73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2.4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防护、排水、桥涵、平面交叉工程、绿化工程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工程划分为  1 个标段,即A1标段。 

3、申请人(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投标人)具有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详见附录1至附录5。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申请人(投标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2013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2012-2013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2011-2013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即A1标段,按照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无需进行随机摇号分配标段,报名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即视为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于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9日,每日上午9︰00 时至 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龙山县石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凤阳社区居委会)持下述资料验证报名: 

① 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 

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③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④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⑤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⑥ 投标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原件; 

⑦ 入湘施工登记证(省外建筑企业提供); 

⑧ 与业主签订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说明:上述①~⑧项原件必须提供查验;报名资料除单位介绍信留原件以外,其他②~⑧均需提交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印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在报名现场查验原件并核实后方能获得报名资格,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作为无效处理,上报纪检监察及行政主管部门,并纳入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湖南省建筑业企业评价。 

4.3 资格预审文件(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0元,售后不退。 

4.4 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方式及数额:在投标报名时间段内,即2014年12月25日至2014年12月29日17︰00时,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账户。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拾万元整(RMB:80万元)。否则,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权利,其投标担保无效。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龙山县石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龙山县民安信用社 

帐    号:93082230010841984012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预备会。 

5.2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 月14日09时00分,申请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应分别按要求包装)同时递交至湖南省招标投标交易中心(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火车站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二楼东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只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只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预审方法及评标办法 

根据湖南省交通运输厅湘交基建[2013]307号《湖南省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招标分类资审随机分配合理低价法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规定,本次招标评审按先资格预审后评标的方式组织,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审查,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代投标邀请书)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an.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山县石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龙山县民安街道办事处凤阳社区居委会 

邮  编: 416800  

联系人:彭先生 

电  话:13974394425  

传  真:0743-282199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智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B5栋5楼  

邮  编: 410000  

联系人:文女士 

电  话:0731-89670260  

传  真:0731-89670266 

2014年12月25 日 


附录1   资格预审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 

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企业资质,并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1]63号、湘建建[2010]136号规定办理入湘施工登记备案,取得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相应位置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持有湖南省以外行政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还需附《省外建筑业企业入湘施工登记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录2   资格预审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1、申请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和投标文件前缴纳不低于1900万元人民币,作为各申请人证明财务能力的财务能力审查金;且应为银行电汇,不接受银行保函。申请人缴纳的财务能力审查金必须从申请人注册地基本账户转入,且缴纳人的名称必须与申请人名称相一致,退还时必须是同一账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及通过资格审查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天内退还给投标人。中标人的财务能力审查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2、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单位名称:龙山县石洗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龙山县民安信用社 

帐    号:93082230010841984012 


注:1.申请文件应附申请人对本项目财务能力审查金银行电汇回单复印件。 

2.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申请人(投标人)须提供以上财务能力审查金银行电汇回单原件,否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将一并被拒绝。 


附录3   资格预审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工程类别 

业绩要求 

路基、路面工程 

1.在最近5年中独立的完成过2个项目,每个项目不低于  30  公里及以上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路基施工,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 

2.在最近5年中独立的完成过2个项目,每个项目不少于 24万 m2的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施工,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 

注: 应附: 

1.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2.  质量证明文件(①仅完成交工验收的项目需提供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标段)交工验收证书;②竣工验收需提供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出具的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和质量监督机构对参建单位签发的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和工作综合评价等级证书二者缺一不可,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定)。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  上述资料中的施工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施工单位名称发生合法变更的除外,但需提供合法变更的批文),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4.  业绩规模需在合同协议书或质量证明材料中体现,如规模不明,必须附有业主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5.  业绩要求根据湘交基建[2011]478号文件规定:从2011年9月15日起,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暂不含公路房建工程、绿化工程)招标时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必须明确有关业绩查验以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参与我省公路建设项目投标时不予认定。 


附录4   资格预审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1.申请人不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2009年版) “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公路工程信用评价结果2013年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2012-2013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C级、2011-2013年连续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B级及以下的施工企业。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在近五年(2009年12月20日-2014年12月20日)受到湖南省内各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及通报(指在工程建设过程受到过清退出场、取消投标资格等以及违反廉政建设、有违反招标投标及相关的处罚或通报)。 

3. 申请人不得是处于停业或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间的企业。 



附录5   资格预审条件(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A1标段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5年,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 

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1.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职业资格证书必须注册在申请人本单位。应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如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应提供其担任类似项目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2.应附申请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近三个月(2014年9~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